来源:延边张学军律师网 作者:吉林延边律师 时间:2015-01-26
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,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钱币,对犯罪分子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。罚金是一种附加刑,可以和其他主刑合并适用,也可以独立适用,如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罚金刑主要适用于那些出于贪财动机而违法取利的犯罪。
罚金是刑罚的一种,判处罚金的前提条件是构成犯罪,其法律根据是刑法的规定。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,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是有行政违法行为,其法律根据是行政处罚法和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律、行政法规。罚金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适用。罚款是行政机关对不够刑事处分的违法行为人,依法强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钱币的行政处罚。如环境保护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,实施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的部门进行罚款,食品卫生检疫部门对生产不符合卫生规格的企业进行罚款,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交通法规行驶行为的处罚,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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