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延边张学军律师网 作者:吉林延边律师 时间:2015-01-26
找谁还钱?近日来,64岁的九江人郭先生为这件事很闹心。
郭先生借给别人5万元,这事已经过去两年多了。当时,因为他退休后有些闲钱,就有金融中介公司找到他,问他愿不愿意借贷。他略一考虑,既然能赚取利息便答应成为金融公司的客户。
中介公司很快为郭先生找到了一位姓吴的债务人,是名女性,40岁出头。借钱的时候,关于这钱是干嘛用的,吴女士是做什么,什么家庭背景身世,他都没问。无非是借钱赚利息,他是这么想的,按照他们的约定,两年时间,他可以净赚2万元利息。
为了保障这笔债权能够顺利履行,吴女士还把自己位于庐山路的一套房子抵押给了郭先生。在中介公司的主持下,房子办理了抵押登记,一切手续妥妥当当。
但是,意外还是发生了。2012年5月3日,九江市水上公安从长江边上捞上一具尸体,经鉴定,就是吴女士。
经公安调查,吴女士疑似自杀身亡。而她没有丈夫、孩子和工作单位,父亲已经过世,母亲在世,但是与吴女士之间的亲情非常淡漠。
眼见两年过去了,这笔债务就要到期,郭先生还是没要回这笔钱。一来,既然吴女士已经身亡,他不可能起诉一个死去的人;二来,吴女士的母亲已经明确表示,不继承女儿的这套房产,那么他也不能起诉吴女士的母亲;三来,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,他没法自己去私自处理吴女士身前的财产,要知道,吴女士抵押给他的房子,市场价可不止5万。按照法定程序,这房子要先拍卖,所得5万元及利息,可以优先偿还给郭先生。
郭先生于近日到浔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,法官告诉记者,他们将以被告主体不明为由驳回起诉。但是,按照郭先生提供的证据,这笔借贷是确凿存在的。
接下来,郭先生还需要去找律师,从其他的途径获得自己应得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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